一、自建房要注意哪些消防安全?
1、严禁使用彩钢板建房,严禁将房屋改造成“‘三合一”场所,人货混居。
2、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改造成人员居住场所。
3、室内装修不得使用易燃、可燃材料,房屋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实体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。
4、居民自建房内设置的出租房屋,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的数量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,并保持疏散通道畅通。
5、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全封闭的金属栅栏、防盗窗,防盗窗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
6、严禁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楼梯间等共用空间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。
7、房屋内不得大量囤放液化石油气罐,放置液化石油气罐的房屋不可用于住人。
8、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、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,并设置具备短路、过负荷保护功能的装置,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。
二、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
1、管好火源。炉灶等火源应当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,做饭、烘烤物品要有人看管,做到人走火灭。
2、管好电源。电气线路应当由专业电工敷设,不要私拉乱接,不随意使用大功率电器,及时更换老化电线,人走关电。
3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房屋内不得违规存放汽油、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,不要大量存放柴草等可燃物,不要在楼梯、走道上堆放可燃物。
4、对孩子进行防火教育。应将打火机、火柴等火源放置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,同时应加强教育,告诫孩子不要随意点火、放火,更不要将小孩独自锁在家中。
(记者 何曼青 整理)